【东莞收债公司 】企业债务追讨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
时间:2020-08-20 来源:收债新闻 点击:
近几年处理的催款案件来看,企业债务追讨也是数不胜数,而且有些获得胜诉判决不代表就一定能够成功追回欠缴的款项。那么企业债务追讨时就需要注意方式方法,那么究竟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?今日东莞收债公司华明威在此分享。
一、有效控制应收账款风险
催款方式的选择及应注意的问题需要根据企业案例情况具体分析,想要有效降控制业应收账款的风险,还应回溯到企业的风控制度、合同管理制度、业务制度的制定、完善,从源头上下功夫。
二、及时发送催款函快件
面对较适合较正规的企业债务追讨时,一般会存在找不到直接负责人或者相关负责人不予理睬等情形。需特别提醒的是,在客户已明确具体付款时间,但付款时间又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时限的情形下,建议以催款函快件及邮件方式发函让客户签收,使得时效中断,以免超过诉讼时效,丧失了胜诉权。当然,如能通过双方对账,签章确认对帐单的方式则更是上上之策。
催款函由企业直接向客户发函,即公对公方式,更为正规。同时催款函起到三方面的作用。一是告知对方相关情况同时要求支付剩余款项,二是使得债权时效中断,比电话催收保留证据相较直接容易。三是可以及时了解对方单位拖欠款的原因,沟通信息,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,协调双方的关系。再次要注意打电话的频率,一般在电话里确认好下次联系具体时间,在客户约定的时间联系会显得催收人员工作严谨、敬业,给客户留下公司管理规范的概念 。企业财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双方合同付款条款的规定,及时向客户提示付款,并进行跟踪催收。
三、利用法律维权
在面对企业债务追讨时,必要时要强化法律意识,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清理欠款,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,即便有法院指定的破产管理人,有些债权的认定还是值得商榷的,因为有些债权是管理人自行认定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律师可以提出反对意见,若终得到法院认可,可以更好地解决真正债权人的赔偿问题,促进纠纷的解决。对于某些可以收回的债权,也需要律师去进行催收。破产管理人在这方面的工作力度有限。若债务人尚有部分资产,在召开债权人会议时,好有代理人出庭为宜。一方面可以更为客观地掌握破产管理人的工作,另一方面也可以更为全面有效地整理债权人的意见,对整个案件有了综合考量之后,对案件进一步的处理方案将会提出更为有效的建议及措施。
总之,东莞收债公司华明威认为,债务催收工作是项复杂艰巨的工作,企业债务追讨也是如此,不仅需要催收工作人员有耐心、细心的注意各个细节问题,还要有强大的承受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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